“十二五”期间,福建省不断完善覆盖城乡、适应劳动者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培养初级工以上技能人才207.97万人次,其中高技能人才47.42万人次。
一是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培训政策惠及在当地实名制登记的全体城乡劳动者。同时,从初级工到高级技师的“见证补贴”政策贯穿技能人才成长通道。
二是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增强。当地适应产业升级和企业转型发展需求,先后开展直补企业培训、紧缺技术工种培训、创业培训和“互联网+”等多种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三是依托技工院校、龙头企业和技艺传承人,建立产业技工培养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同时建立高技能人才表彰机制。(中国劳动保障报 闽仁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