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是指由人社部或者由其会同有关行政部门确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考试以及与职称相关的考试。
咨询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护士证、会计证,要考这四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小伙伴注意啦!考试要求已经出炉,一起看看你有什么需要注意的,积极准备,认真备考。
今年没有报名,但有考证意向的小伙伴也可以来看看都有什么要求,早作准备。
咨询工程师
根据人社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4号)文件精神,从2016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本考试的前身是2004年开始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
2017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于4月15、16日举行。
4月15日 上午 9:00-11:30 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
4月15日 下午 14:00-16:30 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
4月16日 上午 9:00-11:30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
4月16日 下午 14:00-17:00 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以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
☞考2个科目(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的人员必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能获得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证书。
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证书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3年登记1次。
资格证书持有者应按有关规定到其指定的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注册建筑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文件精神,从1995年起,国家开始组织实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
注册建筑师分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二级注册建筑师,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证书。
考试
时间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于2017年5月6、7、13和14日举行;
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于2017年5月6、7日举行。
《建筑设计》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场地设计(作图题)》
《建筑结构》
《建筑材料与构造》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建筑结构与设备》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注册一级建筑师考试成绩有效期为8年,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为4年。
2017年度考试成绩于8月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或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发布。
注册建筑师考试成绩合格者,由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由建设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用印的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实行注册制度。
资格证书持有者应按有关规定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www.pqrc.org.cn)申请注册。
护士证
根据《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74号)文件精神,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
考试时间
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6、7、8日举行。
考试设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
为加强对考生实践能力的考核,原则上采用“人机对话”考试方式进行。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45个工作日进行公布。
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入“成绩查询”专区查询成绩。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成绩单,逾期无法补打和补办。
考试成绩合格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护士执业资格注册。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会计证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文件精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
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 2017年5月13-16日
中级资格考试 2017年9月9、10日
高级资格考试 2017年9月10日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2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社(职改)部门颁发人社部统一印制,人社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
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达到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可在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
资格证书每3年登记一次。
持证者应按规定到当地人社、财政部门指定的办事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 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新规:笔迹不一致成绩无效
人社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4月1日起正式实施。
★ 明确在阅卷过程中发现应试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 同时,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该科目成绩也作无效处理。
★ 对严重违规违纪的应试人员,将其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对串通作弊等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则长期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