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在院校发展结构、规模、内涵建设、技校招生和学生培养方面进行了一些政策和制度探索。同时,《意见》在公办技工院校用人自主权、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聘、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等方面也颇具亮点。
对公办技工院校用人自主权进一步“松绑”
在《意见》中江西首次规定,技工院校可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招聘专业课和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对于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短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这些政策规定将有效缓解目前技工院校教师高技能人才队伍紧缺的问题,对技工院校用人自主权进行了进一步‘松绑’,又将持续优化技工院校师资结构。”江西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打破技工院校教师职称晋升“天花板”
为鼓励高技能人才进入技工院校教师队伍,畅通其职称晋升渠道,《意见》规定,要提高技能实践类成果在职称评审条件中的权重,将获得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人社厅表彰的荣誉称号作为业绩,纳入职称评审条件中。技工院校从企业招聘具有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按职称有关规定,转评相应的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
相关负责人认为,相关政策将进一步解决技工院校教师特别是技能实训类教师的职称上升通道问题,提高高技能人才在技工院校从教的稳定性,在专业技术人才和技工院校教师队伍间架设桥梁。
部分技工院校毕业生可享受本科生待遇
《意见》在人社部改革创新意见的基础上,参考其他省市及相关部委的文件精神,对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待遇做了一些突破。《意见》明确,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参照应用型本科毕业生享受相应政策待遇。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意见》规定,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机关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招聘、确定工资起点标准、职称评定等方面,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全日制高职(大专)、应用型本科毕业生享受相应政策待遇及相关就业补贴政策。普通技工学校毕业生参照中等学历教育毕业生享受相应政策待遇。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工程技术类专业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评聘。
“相关政策规定将打通技工院校毕业生在职业生涯上升中的天花板,在只能到企业工作的传统就业渠道之外,给予了考录进入公务员、事业单位发展的选择通道。”负责人说。
据负责人介绍,江西计划在2016-2020年间,以国家和省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为契机,以此次出台的技工院校改革创新实施意见中的各条措施为抓手,打造全国有影响、华东有特色的江西技工教育模式,形成技能人才培养规模持续增长、培养结构持续优化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中国劳动保障报 罗文) |